(記者:李潤梅 實習生:寇瀟云)5月26日,記者從區民政局了解到今年1-5月,我區共為137戶次困難群眾實施臨時救助,累計發放臨時救助金41.35萬元。
近日,春暉路街道古渡社區工作人員在上門走訪時,發現62歲的獨居低保戶陳友明摔倒在家,情況十分危急。工作人員立即聯系120送至醫院,并上報上級部門,及時啟動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實施“一事一議”,先后為其墊付5萬余元醫藥費。
區民政局有關負責人稱,為有效化解困難群眾的重大急難問題,我區建立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為基層臨時救助工作提供了有效的資金保障。區民政局根據各鎮街前期臨時救助情況,提前將專項資金下撥到各鎮街并建立專戶。當備用金不足時,鎮街可向區民政局提出申請繼續注入資金。
去年,我區出臺《關于進一步完善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確規定,當特困人員、孤兒(A類);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B類);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鄉低保標準2倍(含2倍)的低收入家庭或個人(C類);其他家庭或個人(D類)等四類困難群眾,遇到醫療困難、重特大災(傷)害、就學困難、生活困難,可以申請臨時救助。
我區還開通了臨時救助“綠色通道”,打破救助需要層層審批的傳統模式,優化審批程序,下放審批權限,及時為困難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救助服務。目前,我區將1000元以下小額臨時救助審批權下放到鎮街。對申請對象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孤兒等特殊對象只核實其生活必需支出情況,不再進行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調查。當困難群眾遇到危及生命的重大急難問題時,實行“特事特辦”,確保24小時救助金發放到位。
據悉,今年1-5月,我區共為137戶次困難群眾實施臨時救助,累計發放臨時救助金41.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