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喬)“建筑領域勞動用工管理不夠規范,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民工工資核算和發放。”5月8日,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在解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時說,為規范建設工程領域農民工的招用管理,《條例》規定了施工總承包單位招用農民工實名制登記管理義務。
據了解,農民工實名制主要內容有:一是與農民工訂立勞動合同;二是實施用工實名登記,未簽訂勞動合同未進行實名制登記的農民工不得進入項目現場施工;三是設立勞資專管員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實施監督管理;四是建立并保存用工臺賬。
“建立農民工實名制,實現項目施工現場農民工底數清、基本情況清、出勤記錄清、工資發放記錄清、進出項目時間清。”該負責人說,各項信息用于農民工權益保障和市場監管,作為處理勞資糾紛的重要依據,是強化項目現場合法用工管理和保證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的一項重要措施。
該負責人還提示,施工總承包單位未實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的,存在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項目停工,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予施工單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行政處罰法律風險。同時,施工總承包單位未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實施監督管理的,存在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罰款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行政處罰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