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蘭清)早高峰時期,遇到毫無公德的人惡意堵車,造成按時出門的你竟然會遲到!這樣的事是不是令人很氣憤?近日就有市民向本報反映了日前在我區一小區發生的這一情況,并向本報咨詢,這類情況能否向司機索賠?為此記者特意咨詢了律師為大家解惑。
5月18日早上8時許,在我區晉愉綠島小區,一名女子因為對物業停車收費系統顯示的10元錢停車費有異議,和保安產生了分歧,就任性地將一輛白色寶馬車堵在小區唯一車行出口近半小時,身后被堵住的車輛排成了長龍。因為是早高峰,其中有不少是上班族和上學的孩子,眼看著要遲到,大家急得雙腳跳,但當事車主仍不為所動。
直到8點40分,該名女司機才在小區保安負責人協調下將車移到路邊,此時,才得以放行的大多數車輛顯然已被耽誤遲到了。8點45分,警察接到報警后趕來。鑒于車輛已經在恢復通行,所以警察只對該名女司機進行了嚴肅批評和警告。
但還是有很多業主為這個毫無公德、任性妄為的女司機的行為感到憤憤不平,甚至有業主提出,如果因為她的這一舉動造成他人上班、上學遲到,丟了全勤獎,缺席重要會議,甚至延誤了趕動車和飛機等情況,是否能向其索賠和起訴?
為此,記者聯系了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郭藝菲律師,為大家解答相關疑問。郭律師對此表示,該女士的做法已經違反了《侵權責任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嚴重的話可被處以行政拘留。針對市民所提出的情況,如果因為該女士的行為導致你丟了全勤獎或者是缺席重要會議,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只要你能提供相關證據就能起訴她。如果因為該事件誤了動車或飛機的,可提供相關票據來起訴她,并可以索賠相關費用。
郭律師也在此提醒大家,如果對小區物業的服務有意見的話,協商不成可以向行業主管部門去反映或采取法律手段進行維權,不應該采取這種不合理、不明智的過激行為去堵車行出口,從而影響到廣大業主的利益。對此,公安機關可予以依法嚴懲,受此影響的市民也有權提起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