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重慶日報》)5月15日是第11個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為提升群眾防范意識和能力,保障財產安全,重慶日報記者與市公安局經偵總隊共同梳理了近期多發、新發的典型經濟違法犯罪,提醒市民加強防范。
注意防范
涉疫經濟犯罪
前不久,渝北區公安分局仙桃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一個網友自稱可以幫他介紹進入江北機場從事安檢員工作,該網友以需要中介費為由,詐騙報警人75000元。
民警提醒,疫情期間就業壓力增加,但求職者一定要擦亮眼睛,加強自身防范意識,盡量到正規的人才中心、中介機構和政府舉辦的招聘會應聘,一旦發現被騙,要注意留下相關證據,并及時報警求助。
注意防范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
去年11月,涪陵區公安局經偵支隊破獲一起受害者均為老年人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經公安機關查明,主要犯罪嫌疑人雷某與其余四名犯罪嫌疑人共謀,以在涪陵某村修建“養蛇場”缺資金為由,向涪陵群眾吸收資金達209萬元。為了掩蓋騙局,該團伙采用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蒙騙受害群眾,終因資金鏈斷裂致使騙局曝光。
民警提醒,近兩年,部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類犯罪往往打著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或互聯網經濟的幌子,特別是針對中老年群體的犯罪逐漸增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類犯罪主要體現以下特征:沒經過金融機關批準或借用合法的經營形式吸收資金;公開宣傳、高利誘惑;承諾限期返本付息。廣大群眾遇到投資大事應多與家人商量,短期內返利過高的項目一定要謹慎投資。
注意防范
販賣使用假幣犯罪
去年11月27日,九龍坡區公安分局破獲一起販賣使用假幣案,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查獲假幣面值17萬余元。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張某與汪某從犯罪嫌疑人周某處以每張17元的價格收購百元假鈔,然后輾轉主城各地使用。
民警提醒,通常犯罪嫌疑人第一次使用前,會先用百元真幣購買價值較小的物品,待收銀員驗鈔完畢準備找零時,便稱自己有零錢或需換購其他商品,然后將百元真幣拿回,然后用假幣替換手中的真幣,以此完成“偷天換日”,萬一被人認出也會辯稱自己也不知道是假幣,然后退還商品溜之大吉。因此在日常交易過程中,市民應盡量使用驗鈔機,交易完畢后,盡量不要讓對方再接觸現金,以防被“調包”。
注意防范
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
近日,大渡口區公安分局通報了一起制售假冒名牌洗衣粉案件,涉案金額超過百萬元。
今年年初,大渡口公安接到群眾舉報稱,在我市某批發市場發現自己所在公司旗下多個品牌洗衣粉,價格竟然比公司出廠價還便宜,經了解不屬于公司生產的商品。
民警提醒,近年來公安機關偵破了各類假冒偽劣商品,這些假冒偽劣商品有衛浴建材等家具用品,也有白酒、洗衣粉等居民日常生活用品,這些假冒偽劣商品均存在質量低劣、價格便宜等特征,使用假冒偽劣商品很可能引起身體不適或帶來嚴重后果,請廣大市民切勿貪圖便宜,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