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雯)日前,大渡口區跳磴鎮市場監管所接到市民李某投訴電話,稱自己購買的溫泉套票不能使用也不能退。
經了解得知,2019年12月,李某、張某等多名消費者陸續通過手機APP預定了某溫泉酒店住宿、溫泉服務套票,并提前支付了費用,準備春節期間使用。但受疫情影響,酒店無法開門,幾位消費者聯系溫泉酒店,溫泉方稱,只能在開園后一個月內使用,酒店方也不能保證消費者在需要的時候可以使用,聯系APP第三方平臺,對方聲稱“一經售出,概不退款”。幾方僵持不下,一直無法解決。
接到投訴后,市場監管所立即安排調解人員與消費者、溫泉酒店方、APP第三方平臺取得了聯系。經了解,按照溫泉酒店與APP第三方平臺的約定,APP第三方平臺收取費用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將消費者支付費用轉給溫泉酒店,APP第三方平臺收取服務費。
隨即,執法人員組織消費者、溫泉酒店、APP第三方平臺調解,協調結果為:消費者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享受服務,是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造成的,是因政府及有關部門為防疫采取行政措施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經營者應當按照相關規定予以配合,解除合同并辦理退費,其所受經濟損失應由溫泉酒店、APP平臺承擔。最后,溫泉酒店、APP第三方平臺按照比例退還了消費者訂購消費定單,全額退款。同時,按照自愿原則,消費者對訂購消費定單按照金額可進行轉項消費和延期消費,消費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大渡口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表示,受疫情影響,一些消費者不得已取消了原先預訂的旅游、餐飲、出行等消費活動,隨之引起消費糾紛。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在遇到消費糾紛時,消費者須理性依法維權。在疫情期間,消費者如與經營者發生消費糾紛,建議多協商、多溝通,盡量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