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永香)“看中樓盤有幼兒園,以后孩子上學方便才買的?,F在居然沒有,這明顯是騙人啊?!苯眨忻窳卫颍ɑ┵徺I了一套商品房,發現實際情況與開發商宣傳的并不一致。
????據廖莉介紹,“我在簽訂購房合同時,開發商樓盤的平面效果圖顯示將A1棟、A2棟前面規劃為幼兒園。”廖莉說,但在購買后她發現該地塊并非某公司所有,A1、A2棟前面已經無法興建幼兒園。廖莉要求該公司承擔虛假宣傳違約責任,但對方始終不回應。
????針對廖莉的情況,記者咨詢了重慶合縱律師事務所李華律師。李華律師表示,某公司將不是自己使用的土地規劃為幼兒園,其行為明顯屬虛假宣傳。
????李華律師提醒,購房人在購買商品房時,應當保留好開發商對樓盤的相關宣傳資料,包括開發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微信、微博等媒體所作的宣傳資料、廣告牌、樣板房等影像。當發現所購房屋及配套設施等與開發商售樓時宣傳不一致的,購房人可以自知道開發商虛假宣傳之日起一年內,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購房合同、退房并賠償相應的損失。購房人也可以要求繼續履行購房合同,同時要求開發商承擔虛假宣傳違約責任,支付相應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