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就要來了,這是實施“禁燃令”后的第一個清明節。節日臨近,陸續有人回鄉祭奠先人,各種祭祀活動日益增多,煙花爆竹的燃放也進入高發、高危階段。需要向廣大市民群眾提醒的是,清明祭掃,別忘了“禁燃令”。
????自今年2月1日起,《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規定我市繞城高速公路以內所有區域(含繞城高速公路),以及北碚等11區的城市建成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我區屬于繞城高速公路以內區域,全年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依據《條例》相關規定,在禁放區域、場所燃放煙花爆竹,或者違反安全燃放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按照《條例》相關規定,非法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警方提醒:為了共同營造清明期間安全文明和諧的社會環境,希望廣大市民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在禁放、限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節日期間返鄉群眾祭祖時,即使在燃放區也請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文明祭掃,避免火災等安全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