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1日至4月30日,重慶市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區開展了環境保護集中督察工作。2018年7月19日,督察組向我區反饋了督察意見。區委、區政府十分重視、誠懇接受、堅決整改,成立了由區委書記任組長、區長任第一副組長、相關區領導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大渡口區落實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并通過區委常委會、區政府常務會多次研究整改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研究制定了《大渡口區貫徹落實重慶市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實施方案》,對整改工作作出系統安排、全面部署。
????針對督察組反饋的有關環境問題,我區嚴格對標對表、逐項排查清理,系統梳理成26個具體問題,并分條明確整改措施、時限要求、責任單位。其中,2018年完成17個問題整改、2019年完成5個、2022年之前完成余下4個。區級有關部門、鎮街對應這26個具體問題,落實細化措施84項,確保各項問題全面整改、逐一銷號。
????《整改方案》大體分為4個部分,分別是總體要求、整改措施及任務分工、組織實施、附件。其中,第一部分“總體要求”,重點闡述了重慶市環保集中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將整改工作作為我區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建設“高質量產業之區、高品質宜居之城”的重要抓手予以落實。第二部分“整改措施及任務分工”,將26個問題分成“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水環境保護工作推進不力”“環境風險防范壓力大”“大氣污染治理亟待加強”和“其他問題”五個大類,分類制定主要措施,落實了責任區領導、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第三部分“組織實施”,從強化組織領導、細化整改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加強信息公開四個方面,進一步明確了整改工作的總牽頭單位,細化了對問題整改責任單位的工作要求,明確了“一案一策一檔”、周報表制度、信息公開、督察督辦等制度。第四部分“附件”,在明確26個問題完成時限、責任區領導、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了整改措施,明確了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的責任領導及具體責任人,突出“項目化落實”“清單式管理”,確保整改工作落實到位。
????下一步,我區將認真按照中央、市級要求,以最嚴格的制度約束、最嚴格的政策措施、最嚴格的追責問責,主動整改、提速整改、全面整改,確保反饋問題限時整改到位。同時,以此為契機,全面提升全區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和水平,持續開創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新局面。